重霾頻襲、跨界污染、源頭告急……一系列環保難題久治不愈。在百姓的期待中,時隔25年後,修訂後的環保法終於出籠。環保法修訂案草案歷經四審,昨日經十二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八次會議表決通過,將自2015年1月1日起施行。
  重典治污。這部承載著眾多關註的最嚴厲環保法律,法律條文從原來47條增加到70條,增強了法律的可執行性和可操作性。修訂後的法律對於保護和改善環境,防止污染和其他公害,促進經濟社會可持續發展具有重要意義。
  7大看點
  看點1
  霧霾治理入法
  “以霧霾為代表的環境污染公共事件,在最近幾年高強度頻繁發生,引起全社會高度關註。修訂後的環保法第47條對此專門作了規定,增加了建立環境污染公共監測預警的機制。”環保部法規司副司長別濤說。
  看點2
  具有更多針對性
  新修訂的環保法對大氣污染治理作出了更多有針對性的規定,如國家建立跨行政區域的重點區域、流域環境污染和生態破壞聯合防治協調機制;國家促進清潔生產和資源循環利用等。
  看點3
  首次明確“保護優先”
  當前我國發展正處於轉型的關鍵時刻,發展的需求和環保的矛盾更加突出。新修訂的環保法首次明確規定“保護優先”的原則。全國工商聯環境服務業商會秘書長駱建華認為,環境保護由上世紀70年代的末端治理,到80年代的防治結合,到90年代的過程控制,再到現在的保護優先,環保理念一次又一次地得到升華。
  看點4
  拘留相關責任人
  新修訂的環保法明確,將對偽造數據和偷排漏排等行為責任人進行拘留,並且賦予環保部門查封扣押等權利。新修訂的環保法還建立了“黑名單”制度,將環境違法信息記入社會誠信檔案,並將向社會公佈違法者名單。
  看點5
  按日計罰
  修訂後的環保法第六章“法律責任”第五十九條中,明確規定:“企業事業單位和其他生產經營者違法排放污染物,受到罰款處罰,被責令改正,拒不改正的,依法作出處罰決定的行政機關可以自責令更改之日的次日起,按照原處罰數額按日連續處罰。”
  看點6
  人人參與環保
  “人人參與環保,是本次修法的亮點之一。”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工委副主任信春鷹說。
  將每年6月5日定為環境日;規定公民應當增強環境保護意識,採取低碳、節儉的生活方式,自覺履行環境保護義務;配合實施環境保護措施,按照規定對生活廢棄物進行分類放置,減少日常生活對環境造成的損害……新修訂的環境保護法對增強公民環保意識作出了一系列具體規定。
  看點7
  擴大公益訴訟主體範圍
  專家認為,環境保護訴訟的主體太窄,不利於保護公眾監督環境保護的積極性。新修訂的環保法將提起環境公益訴訟的主體擴大到“依法在設區的市級以上政府民政部門登記、專門從事環境保護公益活動連續五年以上且無違紀記錄”的社會組織。同時明確規定,符合規定的社會組織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,人民法院應當依法受理;提起訴訟的社會組織不得通過訴訟牟取利益。
  據新華社  (原標題:最嚴環保法首提“保護優先”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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